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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发布日期:2019-11-08

来源于:中蒙知识产权战略合作信息服务网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

9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这意味着,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后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其投资便利性将大幅提升。

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据悉,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QFII制度已在我国实施了17年,RQFII制度也实施了约8年时间。这是此前我国有限度引入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措施,是提升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自QFIIRQFII制度实施以来,共有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

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分别于2009年、2016年和2018年对QFIIRQFII相关制度进行了3次修订,在额度审批、资金汇兑等方面不断放松管制和简化手续。经过不断深化相关领域外汇管理改革,在20186月取消QFIIRQFII汇兑限制后,外汇管理方面就仅剩投资额度限制一项。随着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相应增加,取消额度管理的需求也在持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