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23
来源于:中蒙知识产权战略合作信息服务网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重点针对粮油、水产、瓜果、蔬菜、畜禽、茶叶、中药材等地理标志类别,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与执法指导。
《通知》指出,针对社会普遍重点关注的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赣南脐橙等秋收时节季节性地理标志产品、商品,依据相关产品标准,依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监管;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联动保护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生产地、销售地以及流通环节涉及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通知》强调,各地要及时摸排本地区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有关情况,全面梳理本地区秋季上市的重点地理标志相关信息,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为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监督提供权威信息支撑。(记者李 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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